4個農村自建房存在的問題
建房是每個村民的夢想,人不可居無宅,老百姓要豐衣足食、安居樂業是天經地義的事情;由于農村人口多(占全國的50%),居住較分散,并且地勢環境各不一樣,農村原始的自然狀態對建房有很大的影響,目前,農村建房存在一些問題。自建房的朋友除了自己建房,難道不關心自己村的集體建房狀況么,良好的農村居住環境必定要有一個良好的規劃,因此,對于農村建房用地的現狀我們也可以了解一點。
農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問題:
第一、土地利用效益低下
首先是人均占地面積遠遠高出國家規定的農村村鎮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標準;主要表現:存在單戶用地面積較大,戶與戶之間間隙巨大,并且前有禾場后有庭院;一宅多戶的現象,建新不拆舊,農村人進城不歸還宅基地等,造成相當數量的農村住宅和宅基地閑置荒廢。
第二、房屋建設布局散亂
大多數村民建房隨意選址,建設用地雜亂無序,一般都選擇在自家自留地、承包地或交通較為便利的公路兩側建房,形成不少空心村;也有相當一部分農民新房建設見縫插針,哪里地勢好、風水好就在哪里建,造成新房舊宅斑駁錯雜,住房的朝向、大小、高矮參差不齊,亂建亂占現象嚴重,村容村貌較差,浪費了大量土地資源。
第三、違建現象非常普遍。
2001年以前,90%以上的農戶都在新建住房前,到國土部門履行了申報審批程序,建房用地秩序較好。但自2001年以來,由于稅費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費,加之土地二輪延包實行長久不變政策,農民以為個人建房不收費,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,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隨意建設,主動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農戶數量也因此急劇下降。
第四、隱形市場極其活躍。
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、城郊結合部、交通區位優勢明顯的區域,受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房價高的影響,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往往不顧土地管理相關法律規定,在社會資金的加入下,采取對手成交、以租代征等方式變相交易集體土地,并非法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小產權房地產開發,致使大量耕地被占用,擾亂了正常的城區建設用地和房地產秩序,造成了巨額土地收益流失。
以上農村建房出現的問題是存在的客觀現象,作為村民咱們也應該有一定的法律意識,響應國家的相關政策,服從政府部門管理,為農村建房的有序局面盡自己一份努力,另外政府對農村建房也應該有個規劃,管理到位,這樣農村才會越來越好,才會是所有農村人安居樂業的家園。希望以后農村人都能建一棟漂亮的住宅,農村建房規劃越來越好,土地利用效益有所提升,建房布局科學合理,形成一股農村建房新氣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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